草木灰、辣椒、醋都曾是歷史上的代鹽

中國或是台灣歷史上有許多代鹽的紀錄,也就是許多老百姓吃不起鹽或身居內陸買不到鹽,所以用其他食材代替食鹽,這也是沒辦法中的一種變通方式,不過也間接發展出更豐富的飲食文化。鹽在中國自漢朝後長時間就處於官方專賣的掌控之下,是國家非常重要的一項財源,唐朝在安史之亂後,民生凋蔽,政府也缺錢,所以有鹽鐵使專門管鹽的專賣,史稱「天下之賦,鹽利居半,宮闈服御、軍糧、百官祿俸皆仰給焉。」所以鹽稅占了政府歲收很大一塊。政府越缺錢,鹽就加價越高,於是很多老百姓就吃不起鹽了,尤其是許多內陸的老百姓受限於鹽的運費很高,也是買不下手,但是吃飯沒有鹽,實在是食之無味,所以會謀求替代品讓飯菜能夠入口。

鹽因為具有稀少性,所以在古代某些區域也是被拿來當貨幣使用,非洲或是中國西南等內陸地區都有這樣的紀錄。就連四百年前的台灣,鹽也是漢人與原住民交換鹿肉、毛皮等物資的對象,連屏東鹽埔鄉的地名由來,有此一說源於漢戶葉唐山曾以十牛車食鹽,向平埔族換取草埔耕地得名(資料來源:鹽埔鄉公所),可見鹽的珍貴。